与此同时,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这些问题与宪法无关,似乎在逃避责任,将越来越多的案件提交联邦法院处理,而不是自己解决。最高法院并不具备作为最后手段的宪法法院的全部管辖权,而是倾向于避免与州长或地方或联邦立法机构发生紧张关系,而不是解决案件。因此,司法系统最 而并不一定需要 终结案了,而没有解决根本的结构性问题。
另一方面还有其他方法可以破坏该制度
由于先验 控制而机构之间纠纷的解决需要11名法官中8人以上的多数票才能做出 电子邮件列表 违宪的决定,阻止少数派的做法很容易实现,因为只要依靠4票就足以避免被宣布违宪。这是艺术的极限。宪法第 105 条是 1994 年塞迪略总统倡议的结果,但没有其他 而并不一定需要 总统试图修改它。该规则甚至没有受到司法部门或法律界的质疑。毫无疑问,正是法律人的冷漠,才使得宪法解释失去了尊严。
每当法官做出重申其管辖权重要性的判决时
他们自己就会改变主意。 1994 年司法改革后,最高法院 的患者在寻找牙医时首 在两项保护令决定(AR 2996/1996和AR 1334/1998)中确立了其审查宪法改革案件中违反立法程序行为的管辖权。这意味着,如果高等法院愿意裁决批准宪法改革的程序,那么它也可以控制其内容。但这一假设并未实现。相反,它通过所有可能的程序渠道被消除了。因此,无论是在宪法争议(CC 82/2001、复审上诉 361/2004)中,还是在选举事项违宪上诉(AI 168/2007 及其累积案 169/2007)中,以及在宪法保护令(AR 186/2008、AR 519/2008和AR 2021/2009)中;在所有这些案件中,最高法院都否认了检查宪法改革是否与宪 我的电话号码 法相符的可能性,甚至没有深入探讨向法院提出的问题的是非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