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207 号,并判决号2019 年第 242 号法令必须由国家卫生服务局和普通法官根据这些决定的理由
进行解释。 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限制了立法者的自由裁量空间,而立法者将不得不(希望)制定有关协助自杀的法规,法院从这样的观察开始:今天,患者已经有基本权利拒绝在其身体上进行的任何医疗治疗,,包括那些通常由医务人员执行的程序,这些程序的执行需要经过特定专业培训的特殊技能,但可以从负责护理患者的家庭成员或“看护者”那里学到。
因此文中指出
“如果这些程序 – 例如,举公开听证会上讨论的一些例子,手动排空患者肠道、插入 无 电报数据 论其技术复杂程导尿管或从支气管抽吸粘液 – 在实践中被证明对确保患者生命机能的发挥是必要的,以至于这些程序的省略或中断将可预见地导致患者在短时间内死亡,那么,为了应用第 199 号判决所确定的原则,这些程序必须被视为维持生命的治疗。 2019 年第 242 号”。
然而,宪法法官在评论的判决中认为,他们必须得出不同的结果,类似于欧洲人权法院(在Daniel Karsai 诉匈 无论其技术复杂程 牙利案和Pretty 诉英国案中)和英国最高法院(2014 年 6 月 25 日的判决,Nicklinson 等人,KSC 38)已经做出的决定。),因为“如果每一次将协助自杀或安乐死合法化的选择都会扩大个人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自主权空间,那么它同时也会造成风险,法律体系有义务避免这种风险,以履行保护人类生命的义务,而这一义务 我是 Moz 的首席执行官 也是源自艺术的。 2 成本。
”这些指控既涉及“第三方可能公开实施虐待行为
而损害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个人的利益”,也涉及这样一种可能性:在存在宽容的立法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伴随必要的实质性和程序性保障,可能会对其他病人或年老孤独的人造成间接的社会压力,这些人可能会确信自己已经成为家社会的负担,从而决定过早退出”。
在立法者的惰性中(立法者现在通常希望“迅速干预,以确保既定原则的具体和及时实施”,这被有力地重申),宪法法官试图弥补立法权的“不使用”,巩固今天保护个人自由的替代角色。如果议会没有作出规定,那么实际上就由宪法法官来重塑(自身)立 體育新聞 891 法自由裁量权的限制,采用新的决策技术,以确保在判决结束时监管情况符合宪法,或“至少避免产生比正在消除的更违宪的条件”(M.Ruotolo,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