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划旨在资助零售业中小企业开发/升级 电子零售——为零 和管理电子商店,以支持它们在冠状病毒(COVID-10)疫情期间的运营,提高数字技术的整合程度和数字化转型,并避免室内空间过度拥挤。
行动预算
800 万全国各地均可使用欧元
。 该行动由欧盟欧洲区域发展基金(ERDF)和国 电报数据库家资源共同资助。
行动受益者
从事零售业并在离家较远的地方开设实体店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无论其法律形式如何,只要在该国合法经营并且已经在主管税务局办理了手续。
企业分为:
现有企业,前提是其成立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含)。
新成立的,前提是它们是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到行 管平台是否会对 seo 产生负面和持久 动公告之日期间成立的。 对每个拥有不同增值税号的企业,为开发和管理在线商店而购置 IT 设备和实施无形行动(软件/服务),最高可获得 5,000 欧元
的补贴。
升级在线商店最多可获得 1,500 欧元,前提是企业在 2020 年 3 月 18 日之前已经拥有一家在线商店。
基本参与要求
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积极从事零售贸易(CIT 47 及其详细规定,如附件 X 所述),作为主要活动(在总部或分支机构),或作为收入最高的活动。
- 在不同于自己家的空间中维持一家实体零售店,也就是一个接待和服务顾客的商业空间。
- 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起,公司总部和/或分支机构的符合条件的业务运营必须暂停至少一天。
- 现有企业 2020 年第四季度的营业额必 安圭拉讯息 须与 2019 年同期相比减少至少 20%。对于新成立的企业,营业额减少将被视为 100%。
- 每个增值税号提交一份投资建议。
- 企业过去获得的最低限度援助总额(包括本行动的援助)在提案纳入之日前三年内(当前财政年度和前两个(2)个财政年度)不得超过 200,000 欧元。
- 满足 Reg 的适用条件。 1407/2013(最低限度),如本文件附件 VI 所述。
- 根据该法第 40 条第 1 款,不存在排除理由。 4488/2017 (Α΄137)(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处以罚款)
- 不会根据欧盟或欧洲法院的裁决对他们发出追讨先前非法和不相容的国家援助的命令。
- 从未被纳入与 A.P. 一起宣布的“电子零售——为零售业现有中小企业提供补贴,用于开发/升级和管理电子商店”行动中。 981/138/Α2/12.02.21 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属于已经组织好的统一产品分销网络或服务提供网络一部分、并按照相关合同利用知识产权许可的企业,这些知识产权许可通常涉及商标或独特权利以及使用和分销商品或服务的专有技术(例如特许经营、店中店、代理网络等),则无权提交提案。
补贴支出
IT 设备(仅适用于新网店)
- 用于托管应用程序的服务器 – 创建和运营在线商店所需的软件,以及其附带的组件(键盘、屏幕等)和所需的操作系统。还允许以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的形式进行收购。如果以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形式收购,则一年的费用是符合资格的。
- 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
- 与在线商店的创建/升级和运营相关的其他技术设备(例如网络设备、条形码阅读器、打印机等)。购买平板电脑、手机和电视的费用不符合条件。
对于 IT 设备,项目补贴预算的最高合格百分比为 30%。
软件
- 电子商店设计、开发和管理服务 – 它将以两种语言运行,并在移动设备环境中运行 – 移动响应或专用移动版本,并将集成订单功能(购物车)、仓库(商品数量)和安全电子支付(重定向到银行环境)。
- 如果对于电子商店的运营有必要,则以软件即服务 (SaaS) 形式购买软件也是一项合格费用。
- 如果以软件即服务(SAAS)形式获取,则一年的费用即可。
- 制定和/或认证数字安全政策。
对于软件项目,最高可获得项目补贴预算的100%。
在对现有网店进行升级改造的情况下,设备采购费用不符合条件。
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支出即可使用。